上海 (文章配图 侵删)
2023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为“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2年,我国近海共发生有效波高4.0米(含)以上的灾害性海浪过程(指有效波高大于等于4米的海浪过程)36次,其中台风浪12次,冷空气浪和气旋浪24次。发生海浪灾害过程(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死亡失踪的海浪过程)5次,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0.24亿元,死亡失踪9人。上海濒江临海,地理位置特殊,海洋灾害易发频发。据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统计,近五年来,上海海域发生有效波高达4.0米(含)以上灾害性海浪过程27次。其中,2022年,上海海域发生2.5米以上(蓝色警报级别及以上)海浪过程25次,有效波高达到4.0米(含)以上的灾害性海浪过程4次;9月2日-9月6日,受台风“轩岚诺”影响,上海近岸海域出现了4.0-6.0米的巨浪到狂浪。今天,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带您走近海浪灾害,一起来了解和认识它吧!
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海浪
海浪是由风引起的海面波动现象,主要包括风浪和涌浪。按照诱发海浪的大气扰动特征来分类,由热带气旋引起的海浪称为台风浪;由温带气旋引起的海浪称为气旋浪;由冷空气引起的海浪称为冷空气浪。由台风、温带气旋、寒潮、大风等强风引起造成重大损失的海浪称为灾害性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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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灾害是怎么形成的
海水受海风的作用和气压变化等影响,促使它离开原来的平衡位置,而发生向上、向下、向前和向后方向运动,这就形成了海上的波浪。
海浪分为风浪、涌浪两种。俗话说“无风不起浪”,海面上由刮风引起的浪叫风浪。风浪是海浪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涌浪是指海面上由其他海区传来的或者当地风力迅速减小、平息,或者风向改变后海面上遗留下来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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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灾害的危害
巨浪可引起海上船舶倾覆、折断和触礁,摧毁海上平台,对海上运输和施工、渔业捕捞、海上军事活动等带来很大的灾害。
巨浪可摧毁沿海的堤岸、海塘、码头、海水养殖设施等各类海工建筑物。海浪对沿岸工程设施的破坏往往是毁灭性的,二次巨浪来袭可能会破坏整个港口的设施。据测量,近岸浪对海岸的压力,可达到每平方米30-50吨。
此外,海浪有时还会携带大量泥沙进入海港、航道,造成淤塞等灾害。
海上巨浪威胁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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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避灾措施
海浪灾害的预防侧重“警、避、防”三字:
海上作业人员应当保持警觉,及时收看收听电视和广播新闻,留意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海浪警报,收到预警信息,应当及时避开。
海上航行船只在得到海浪警报后应尽快返回港湾或避开大浪区。
巨浪拍岸时应远离岸边和礁石,保持足够安全的距离。
海边旅游也应当避开大浪天,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根据台风、冷空气等预警,及时做好相应的防台风、防寒潮工作。
海洋事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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