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国家财政拨付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无需缴纳,即使收到了,也是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月8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光伏电站电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西北地区是0.25元/度),另外一部分是国家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基金里面拨付的财政补贴。如果按公告解读,以后光伏发电企业从国家财政部拿到的光伏电价补贴将不用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对广大光伏发电企业来说将是利好消息。
据悉,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再生能源基金有哪些?
中欧先进制造股票 2.1404(-0.10%) 股票型 60.00% 10.96%
4812 日期:2020-10-14
中欧先进制造股票 2.1381(-0.10%) 股票型 60.00% 10.93%
4813 日期:2020-10-14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 1.9090(-0.31%) 混合型 50.00% 11.25%
1156 日期:2020-10-14
融通新能源汽车主 2.1364(-0.08%) 混合型 70.00% 7.79%
5668 日期:2020-10-14
华夏能源革新股票 1.8590(0.81%) 股票型 90.00% 12.53%
3834 日期:2020-10-14
东方新能源汽车混 2.0415(-0.35%) 混合型 80.00% 11.07%
400015 日期:2020-10-14
工银新能源汽车混 2.1067(-0.04%) 混合型 70.00% 11.74%
5939 日期:2020-10-14银华新能源新材料 1.2579(0.23%) 股票型 45.00% 9.93%
5037 日期:2020-10-14
工银新能源汽车混 2.0718(-0.04%) 混合型 70.00% 11.72%
易方达瑞祺混合I(001747)